2020年7月31日下午,金致诚律师事务所在金致诚律师事务所会议室进行了“新证据规则”业务培训。
培训会上,我所合伙人刘新德律师就“新证据规则”实务操作中证据收集、证据组织、证据呈现、证据运用等内容结合案例进行讲解。例如:证据组织中证据排列的思路,证据呈现中证据目录的制作,证据运用中质证的技巧等。在培训中,我所律师对实务案例积极进行研讨学习。
通过此次业务培训,全体律师对“新证据规则”有了更深层次的了解,加强了律所律师对于法律知识的学习,在案件办理过程中能够做到熟练掌握运用,最大化地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更好提供法律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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