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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科普:什么是国际人权法,是如何保障人类的基本权利和自由的

作者:张晓锋律师 来源: 时间:2023-12-19

【引言】

人权是指每个人仅凭是人类而固有的尊严和价值而享有的一些基本的权利和自由。

这些权利和自由不因个人的国籍、性别、种族、宗教、政治或其他身份而有所差别,也不受任何国家或个人的剥夺或侵犯。人权是普遍的、不可分割的、相互依存的和相互关联的。

为了保障和促进人类的基本权利和自由,国际社会制定了一系列的国际法规范,这就是我们所说的国际人权法。

国际人权法是国际法的一个分支,是指对基于保护人类固有的尊严而产生的人权形成的国际法原则、规则和制度的总和。

那么,什么是国际人权法呢?它是如何保障人类的基本权利和自由的呢?本文将从以下几个方面对这些问题进行简要介绍。

【国际人权法的来源】

国际人权法主要来源于两种形式的国际法:条约法和习惯法。

条约法是指由两个或多个国家订立并具有法律约束力的协议。在国际人权领域,有许多重要的条约,规定了各种不同类型和范围的人权。例如:

《世界人权宣言》:1948年通过,是一份具有里程碑意义的文献,首次为全人类明确规定了应享有的基本民主、政治、经济、社会和文化权利。

《公民权利和政治权利国际公约》:1966年通过,规定了各国对其公民应尊重和保障的一些基本公民和政治权利,如生命权、免受酷刑、言论自由等。

《经济、社会和文化权利国际公约》:1966年通过,规定了各国对其公民应尊重和保障的一些基本经济、社会和文化权利,如工作权、健康权、受教育权等。

《消除一切形式歧视妇女公约》:1979年通过,规定了各国应采取措施消除对妇女在政治、经济、社会、文化等领域的一切形式歧视,并促进妇女与男子平等享有人权。

《禁止酷刑及其他残忍、不人道或有辱人格待遇或处罚公约》 :1984年通过,规定了各国应禁止并惩罚在其管辖范围内实施或纵容酷刑及其他残忍、不人道或有辱人格待遇或处罚,并保护受害者。

《儿童权利公约》 :1989年通过,规定了各国应尊重和保障儿童(18岁以下)享有的一些特殊和优先的权利,如生存权、发展权、参与权等。

习惯法是指由各国基于法律要求而持续行为所产生的国际法规则。在国际人权领域,有一些普遍接受和遵守的习惯法规则,规定了一些基本的人权标准。例如:

《世界人权宣言》虽然本身不具有法律约束力,但是被认为已经形成了习惯法,具有普遍适用性和不可违反性。

《日内瓦人道法公约》 和《日内瓦人道法附加议定书》 规定了在武装冲突中应保护的一些基本的人道原则,如禁止对平民和战俘实施暴力、杀害、虐待等。

《罗马规约》 规定了国际刑事法院的建立和管辖范围,以及一些构成国际罪行的行为,如种族灭绝、反人类罪、战争罪等。

【国际人权法的保障】

国际人权法通过以下几种方式来保障人类的基本权利和自由:

国内实施:各国批准国际人权条约后,应将其纳入国内法律体系,并采取必要的措施来实施和执行。各国应尊重、保护和兑现其公民的人权,并确保其公民能够通过有效的救济途径来维护自己的权利。

国际监督:各国批准国际人权条约后,应向相关的国际机构或机制报告其履行条约义务的情况,并接受其审查和评估。

这些机构或机制包括:人权条约机构:是由独立专家组成的委员会,负责监督各项核心国际人权条约的执行情况,并向各缔约国提出建议和意见。

例如,人权事务委员会负责监督《公民权利和政治权利国际公约》的执行情况;经济、社会和文化权利委员会负责监督《经济、社会和文化权利国际公约》的执行情况。

人权理事会:是联合国最高的政治性人权机构,由47个成员国组成,负责促进和保护全球所有人的人权,并就重大人权问题进行审议和决策。

它设立了一些特别程序,如特别报告员、工作组等,来调查和报告特定主体或国家的人权状况。它还实施了普遍定期审议机好的,我继续写。

【结语】

国际人权法是一门涉及人类尊严和价值的法律分支,它为人类的基本权利和自由提供了基本的法律框架和指导。

然而,国际人权法也面临着不断变化和发展的人权现实所带来的新问题和挑战,需要国际社会不断地完善和更新。

我希望能够通过本文,向不懂法的人普及一些国际人权法的基本知识,也希望能够引起更多人对国际人权法的关注和研究。谢谢你的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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