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访问甘肃金致诚律师事务所官网!

兰州律师

icon
新闻资讯
当前所在位置: 首页> 新闻资讯> 行业资讯

工资条中隐含的法律风险

作者:龙辉律师 来源:百家号 时间:2023-03-21

工资条的基本内容应当包括正常工作时间工资、加班费等应发项目以及社会保险、个税、罚款等扣除项目。在制作和签订工资条时,用人单位应当注意以下法律风险:

(1)避免用“基本工资”等字眼代替“正常工作时间工资”,因为根据不同地方有关工资支付的规定,加班费的计算基数是正常工作时间工资,建议在工资条的备注栏明确注明以正常工作时间工资作为加班费的计算基数。

(2)在员工签署工资条时,一定要求员工本人亲自在工资条上签名,并注明“本人对工资结构及金额均无异议”。员工因故不能亲自领取工资的,可以委托他人代领,但应当提供书面的授权委托。

(3)员工签收的工资条应当保留一定的年限,一般来讲至少应保存两年;

(4)对于法律规定的特殊津贴,应当单独支付,比如高温津贴、有毒有害津贴。

通讯地址:甘肃省兰州市皋兰路20号兴中大厦九层 联系电话:15609319896
Copyrights©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 甘肃金致诚律师事务所 陇ICP备05001099号 设计制作:宏点网络beian甘公网安备 62010202002073号
页尾二维

微信

页尾二维

QQ