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访问甘肃金致诚律师事务所官网!

兰州律师

icon
新闻资讯
当前所在位置: 首页> 新闻资讯> 行业资讯

普通人不得不知的15个劳动法常识

作者:深圳lawyer杨律 来源:百家号 时间:2022-09-20

1、用人单位不能招用未满十六周岁的未成年人,但文艺、体育和特种工艺单位除外。

2、即使是劳动者一方拒签劳动合同,从第二个月起,只要没有被公司开除,也可以主张双倍工资。

3、试用期最长不超过6个月。

4、如果是劳动者一方主动离职,一般要不了赔偿金,但视情况可以要求经济补偿金。

5、如果劳动者无过错,用人单位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也需要提前30天通知劳动者。

6、赔偿金是经济补偿金的两倍。

7、在劳动者没有过错的情况下,如果用人单位想立刻开除劳动者,需要向劳动者多发一个月的工资。

8、平时加班费为工资的1.5倍,双休日加班费为工资的2倍,法定节假日为工资的3倍。

9、每天最长加班时间不得超过3个小时,每个月最长加班时间不得超过36个小时。

10、如果遇到了劳动纠纷,直接向法院起诉的话,法院是不受理的,必须要先申请劳动仲裁。

11、如果超过一年未签订劳动合同的,视为已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12、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不等于“铁饭碗”,如果劳动者有严重违反规章制度等行为,公司还是可以开除劳动者。

13、试用期工资不得低于转正后的80%,也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

14、如果用人单位不给劳动者缴纳社保,可以去当地劳动行政部门投诉、举报。劳动者因此离职的,可以要求经济补偿金。

15、如果在劳动仲裁期间,用人单位恶意注销或破产了,还是可以找原股东要求支付。

通讯地址:甘肃省兰州市皋兰路20号兴中大厦九层 联系电话:15609319896
Copyrights©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 甘肃金致诚律师事务所 陇ICP备05001099号 设计制作:宏点网络beian甘公网安备 62010202002073号
页尾二维

微信

页尾二维

QQ