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假冒名酒进行销售,要承担哪些法律责任?

作者:律视微言 来源:律视微言 时间:2021-01-26

导语:在生活中很多人吃饭、送礼总少不了酒,一般来说酒名气越大,场面越好看。于是不少违法分子便假冒名酒进行销售,那这种行为一旦被查出,需要承担哪些法律责任呢?

【基本案情】犯罪嫌疑人秦某因其朋友想用假冒的某名牌酒招待客户“撑面子”,秦某于是答应为其朋友包装假冒名牌酒。之后,秦某在未经商标注册人许可的情况下,安排他人包装假冒某名牌酒16件(12瓶装),以每件4000元的价格销售给其朋友,并收到酒款64000元。法院审理认为,秦某的行为构成假冒注册商标罪。

一、什么情形会构成假冒注册商标罪?

从《刑法》的规定来看,未经注册商标所有人许可,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的商标,则构成假冒注册商标罪。我们对该罪的各要素进行详细的分析。

(一)“商标”

这里假冒的商标必须是经国家商标局注册的商标。未经注册的商标不受法律保护,不享有商标专用权,被他人冒用不构成犯罪。

(二)“未经注册商标所有人许可”

未经注册商标所有人许可,是指没有经过注册商标所有权人同意或授权。注册商标所有人是向商标局申请商标注册,并依法取得商标专用权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包括外国企业和外国人。

(三)“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的商标”

第一,如何认定同一种商品?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办理侵犯知识产权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第5条规定,名称相同的商品以及名称不同但指同一事物的商品,可以认定为"同一种商品"。"名称"是指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局在商标注册工作中对商品使用的名称,通常即《商标注册用商品和服务国际分类》中规定的商品名称。

"名称不同但指同一事物的商品"是指在功能、用途、主要原料、消费对象、销售渠道等方面相同或者基本相同,相关公众一般认为是同一种事物的商品。

认定"同一种商品",应当在权利人注册商标核定使用的商品和行为人实际生产销售的商品之间进行比较。

第二,如何认定使用行为?

所谓使用,是指将注册商标或者假冒的注册商标用于商品、商品包装或者容器以及产品说明书、商品交易文书,或者将注册商标或者假冒的注册商标用于广告宣传、展览以及其他商业活动等行为。

第三,如何认定"与其注册商标相同的商标"?

相同的商标,是指与被假冒的注册商标完全相同,或者与被假冒的注册商标在视觉上基本无差别、足以对公众产生误导的商标。一般来说,具有下列情形之一,可以认定为"与其注册商标相同的商标":

(一)改变注册商标的字体、字母大小写或者文字横竖排列,与注册商标之间仅有细微差别的;

(二)改变注册商标的文字、字母、数字等之间的间距,不影响体现注册商标显著特征的;

(三)改变注册商标颜色的;

(四)其他与注册商标在视觉上基本无差别、足以对公众产生误导的商标。

二、假冒注册商标罪的量刑标准?

(一)假冒注册商标,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刑法第二百一十三条规定的“情节严重”

(1)非法经营数额在五万元以上或者违法所得数额在三万元以上的;

(2)假冒两种以上注册商标,非法经营数额在三万元以上或者违法所得数额在二万元以上的;

(3)其他情节严重的情形。

这里的“非法经营数额”,是指行为人在实施侵犯知识产权行为过程中,制造、储存、运输、销售侵权产品的价值。主要分三种情况计算

第一,已销售的侵权产品的价值,按照实际销售的价格计算。

第二,制造、储存、运输和未销售的侵权产品的价值,按照标价或者已经查清的侵权产品的实际销售平均价格计算。

第三,侵权产品没有标价或者无法查清其实际销售价格的,按照被侵权产品的市场中间价格计算。

而“违法所得数额”是指获利数额,即违法所得数额,是指犯罪分子因实施违法犯罪活动而取得的全部收入扣除其直接用于经营活动的合理支出部分后剩余的数额

如果多次实施侵犯知识产权行为,未经行政处理或者刑事处罚的,非法经营数额、违法所得数额或者销售金额累计计算。

(二)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的“情节特别严重”:

(1)非法经营数额在二十五万元以上或者违法所得数额在十五万元以上的;

(2)假冒两种以上注册商标,非法经营数额在十五万元以上或者违法所得数额在十万元以上的;

(3)其他情节特别严重的情形。

三、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同样也构成犯罪

不仅仅是假冒注册商标构成犯罪,销售冒注册商标的商品同样也构成犯罪。所谓销售,是指以采购、推销、出售或兜售等方法将商品出卖给他人的行为,包括批发和零售、请人代销、委托销售等多种形式。无论行为人采取哪一种形式,只要销售金额数额达到较大,即构成本罪。比如,被告人罗某桥为牟取非法利益,从他人处购买假冒“遵义1935”白酒后进行销售,因销售金额数额较大,构成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案发后,被告人罗某桥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已上缴部分违法所得,法院判处拘役5个月,并处罚金45000元。

(一)那么构成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的如何处罚?

根据《刑法》第二百一十四条规定,销售明知是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销售金额在五万元以上的,属于“数额较大”,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销售金额在二十五万元以上的,属于“数额巨大”,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二)同时实施假冒注册商标罪又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的如何定罪量刑?

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的犯罪对象是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假冒注册商标罪的犯罪对象是他人注册的商标。实践中,实施假冒注册商标罪又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如何定性,具体要分两种情况分析:

第一种,实施假冒注册商标犯罪,又销售该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构成犯罪的,应当以假冒注册商标罪定罪处罚;

第二种,实施假冒注册商标犯罪,又销售明知是他人的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构成犯罪的,应当实行数罪并罚。

所以区分犯罪嫌疑人的行为构成一罪或数罪的关键在于其销售的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是由自己生产还是由他人生产。

四、假冒他人商标的,还要承担民事责任和行政责任

根据《商标法》的规定,未经商标注册人的许可,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的商标的,属于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行为,引起纠纷的,由当事人协商解决;不愿协商或者协商不成的,商标注册人或者利害关系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也可以请求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处理。

第一,工商部门处罚款、没收等行政处罚

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处理时,认定侵权行为成立的,责令立即停止侵权行为,没收、销毁侵权商品和主要用于制造侵权商品、伪造注册商标标识的工具,违法经营额五万元以上的,可以处违法经营额五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经营额或者违法经营额不足五万元的,可以处二十五万元以下的罚款。

第二,向人民法院提起商标侵权诉讼

权利人可以请求侵权人停止侵权行为、赔偿损失等等,侵犯商标专用权的赔偿数额,按照权利人因被侵权所受到的实际损失确定;实际损失难以确定的,可以按照侵权人因侵权所获得的利益确定;权利人的损失或者侵权人获得的利益难以确定的,参照该商标许可使用费的倍数合理确定。

权利人因被侵权所受到的实际损失、侵权人因侵权所获得的利益、注册商标许可使用费难以确定的,由人民法院根据侵权行为的情节判决给予五百万元以下的赔偿。

假冒他人商标是一种违法行为,不仅要承担停止侵害、消除影响、赔礼道歉、赔偿损失等民事责任,情节严重的相关当事人还要承担刑事责任,受到刑事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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