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在区法律援助中心的帮助下,一起跨度时间长达26年的侵权案件,当事人王某成功维权并获得6.8万元的假肢安装赔偿费。
1994年3月的一个夜晚,王某在经过江津电力公司门前时,被刘某伙同周某等人殴打,右大腿被刺伤,导致右下肢截肢,造成终身残疾(肢残二级)。同年,刘某等人被判处不同程度的有期徒刑并支付王某假肢安装费3600元。后又于2005年再度赔偿王某假肢安装费。
王某安装的假肢使用寿命仅7年,由于假肢早已过使用期限,刘某等人一直下落不明,他只好自费进行临时更换。直至2019年,王某临时安装的假肢无法继续使用,急需再次更换。
经咨询,假肢更换费用高达7万元,王某的家庭并不富裕,这笔费用无疑是雪上加霜。由于无力承担假肢安装费,无奈之下,王某只得向区法律援助中心申请援助,以此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区维权法律服务所法律工作者江华丽接到区法律援助中心指派后,当即了解受援人王某的相关情况以及对案件的处理需求。根据王某提供的案件材料,认真分析,并到区人民法院查询1994年和2005年与案件相关的民事案卷,调取了判决书、鉴定书等材料,做好充分的诉讼维权准备。
由于刘某等人身份信息无法确认,承办人江华丽为暂缓王某的燃眉之急,根据《民事诉讼法》第85条规定,决定先撤回未到庭被告的诉讼,并与法院一道协调王某与刘某、舒某二人达成赔偿协议。经过一番调解,刘某、舒某同意一次性赔偿王某假肢安装费6.8万元,由两人平均分担,让王某更换假肢费用得以及时兑现。
案例点评:
本案因侵权时间跨度太长,以前的案件档案资料不尽完善,导致被诉主体身份信息查找困难,加大了诉讼难度,需花费大量时间和精力多方查询。此外,根据被诉主体发生改变及部分被告的实际情况,案件需要灵活变通,在合法维权的同时,以有利于受害人的角度,进行适当的引导,既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又及时落实兑现赔偿款,避免矛盾激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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