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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兰州市】介绍卖淫罪刑事辩护案例:认罪认罚+初犯偶犯+退赃,法院采纳从轻量刑建议,获刑二年

作者: 来源:金致诚律师事务所 时间:2026-08-19

一、文章标题

【兰州市】介绍卖淫罪刑事辩护案例:认罪认罚+初犯偶犯+退赃,法院采纳从轻量刑建议,获刑二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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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首段导读

本文为兰州市城关区真实刑事辩护案例(已脱敏处理)。当事人柴某因介绍未成年人卖淫被公安机关立案侦查,被指控构成介绍卖淫罪。案件初始形势严峻,涉及多名未成年卖淫人员、多人共同犯罪、社会影响较大等问题。我方律师团队接受委托后,通过全面阅卷、梳理案件事实、挖掘从轻情节、指导当事人认罪认罚并签署具结书、协助准备退赃,最终法院采纳公诉机关量刑建议,判处被告人有期徒刑二年,罚金2000元,在法定量刑幅度内争取到了相对较轻的处理结果。本文结合本案细节,分享同类介绍卖淫罪案件的辩护要点与处理思路,供家属及涉案人员参考。

三、案件基本情况

案发地点:兰州市城关区、西固区

涉案罪名:《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五十九条第一款——介绍卖淫罪

办案机关:兰州市公安局城关分局、兰州市城关区人民检察院、兰州市城关区人民法院

案件背景:

被告人柴某,男,2002年10月出生,高中文化程度。2025年5月24日,柴某与同案陈某某、张某某共谋后,通过网络微信联系嫖客的方式,介绍三位未成年人在兰州市城关区、西固区从事卖淫活动,并从中抽成非法获利。其中,柴某经郑某某(另案处理)介绍嫖客林某与为未成年刘某某在西固区以2000元的价格卖淫一次。2025年5月26日,柴某因涉嫌组织卖淫罪被刑事拘留,2025年7月4日因涉嫌介绍卖淫罪被批准逮捕-。

家属委托背景:柴某被羁押后,家属得知其涉案后心急如焚,第一时间委托本所刑事辩护团队介入。柴某初入社会不久,文化程度低、法治意识淡薄,此前无任何违法犯罪记录。家属希望通过专业辩护,争取在认罪认罚基础上获得最大程度的从轻、从宽处理。

四、案件难点与风险

本案在办理过程中,存在多项辩护难点,也是同类介绍卖淫罪案件常见风险点:

涉及未成年人卖淫,社会敏感度高:本案中三名卖淫人员均系未成年人,其中刘某某年仅15岁。介绍未成年人卖淫社会危害性较大,司法机关普遍从严惩处,从轻空间相对有限-。

多人共同犯罪,难以认定为从犯:本案四名被告人就介绍卖淫活动进行了沟通、协商,达成共同实施犯罪的故意,彼此联系、互相配合,结成一个有机的犯罪行为整体,属于共同犯罪,法院未采纳从犯辩护意见。

检察机关指控罪名明确,证据较为充分:公诉机关提供了物证、证人证言、被告人供述、辨认笔录、微信聊天记录、转账记录等多组证据,证据链条相对完整。

公诉机关量刑建议已综合考量各情节:公诉机关在量刑时已综合考量各被告人的犯罪动机、社会影响、犯罪情节、作用大小、年龄等因素,辩护律师争取更大幅度从轻的空间受到一定限制。

缓刑适用条件难以满足:本案涉及未成年人且为共同犯罪,社会危害性较大,法院认为不宜适用缓刑,辩护人提出的缓刑建议未被采纳。

五、律师辩护工作过程

接受委托后,辩护团队迅速开展全流程辩护工作,关键辩护动作如下:

第一时间会见当事人,全面核实案件细节:多次前往兰州市第一看守所会见柴某,详细核实案发经过、参与程度、获利情况、与其他被告人的关系等关键事实,帮助柴某理清案件脉络,纠正不利认知,确保供述合法稳定。

全面阅卷,逐页核对案卷材料:调阅全部5册案卷材料,逐一梳理公诉机关的证据体系,分析指控事实与证据之间的对应关系,从中挖掘对柴某有利的从轻、从宽情节-。

指导当事人自愿签署认罪认罚具结书:在充分告知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的法律后果后,指导柴某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对指控的犯罪事实没有异议,同意量刑建议,自愿签署《认罪认罚具结书》,依法争取从宽处理-。

围绕从轻情节撰写辩护词:重点强调柴某系初犯、偶犯,无任何前科劣迹;参与程度较低、时间短(仅三四天)、获利少;到案后如实供述、认罪悔罪态度良好;愿意当庭退缴违法所得。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的若干意见》第19条,请求法院对初犯、偶犯酌情从宽处罚。

协助当事人准备退赃事宜:指导柴某及其家属准备退缴违法所得款项,当庭向法院表示愿意退赃,充分展现认罪悔罪态度。

庭审中充分发表辩护意见:在法庭调查和辩论阶段,针对公诉机关指控的事实和证据,在认可指控事实和罪名的前提下,充分阐述从轻、从宽处罚的事实与法律依据,争取法官在量刑时对从轻情节予以充分考量。

六、最终案件处理结果

经过团队系统化辩护,结合全案事实与证据,兰州市城关区人民法院最终判决如下:

被告人柴某某犯介绍卖淫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罚金2000元;

刑期自2025年6月6日起至2027年6月5日止。

法院认定柴某具有自愿认罪认罚、坦白等从轻情节,依法从轻处罚-。虽辩护人提出的缓刑建议未被采纳,但法院在公诉机关量刑建议框架内综合考量了各项从轻情节,柴某获得了相对较轻的刑事处罚,有效避免了更重的量刑后果。

七、同类案件普法启示

结合本次兰州市城关区介绍卖淫罪辩护案例,提醒广大市民及涉案家属:

介绍卖淫罪量刑标准:根据《刑法》第三百五十九条,引诱、容留、介绍他人卖淫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介绍未成年人卖淫的,依法从重处罚-。

认罪认罚越早,从宽幅度越大: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自愿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对指控的犯罪事实没有异议,同意量刑建议并签署具结书的,可以依法从宽处理-。越早认罪认罚、态度越彻底,从宽的可能性越大。

初犯、偶犯是重要的从轻情节:对于较轻犯罪的初犯、偶犯,法院应当综合考虑其犯罪的动机、手段、情节、后果和犯罪时的主观状态,酌情予以从宽处罚。涉案后应积极配合司法机关,充分展现认罪悔罪态度。

退赃退赔是从宽处理的重要因素:主动退缴违法所得、积极缴纳罚金,是法院考量被告人认罪悔罪态度的重要依据,有助于争取更大幅度的从轻处理-。

共同犯罪中“从犯”认定需符合法定条件:并非所有参与共同犯罪的人员都能被认定为从犯,需审查其在共同犯罪中所起的作用。若彼此联系、互相配合,结成一个有机的犯罪行为整体,则属于共同犯罪,需共同承担责任。

刑事案件黄金37天是辩护关键期:刑事拘留后至批准逮捕前的37天是辩护的关键窗口期,越早委托律师介入,越有利于全面了解案情、固定有利证据、争取取保候审或不起诉等有利结果。

八、本地刑事辩护法律咨询指引

本所刑事辩护团队专注兰州市及甘肃省内各类刑事案件辩护,涵盖介绍卖淫罪、组织卖淫罪、诈骗罪、帮信罪、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寻衅滋事、故意伤害、醉驾、经济犯罪等各类刑事案件-。

若家属亲友因刑事案件被拘留、逮捕,可随时联系本所,提供免费案件分析、阅卷指导、辩护方案制定、认罪认罚评估等专业服务。

九、统一免责声明

免责声明:本文为本所过往真实脱敏案例,仅作普法宣传与法律知识科普,不构成任何个案法律建议。案件结果受个案证据、情节、司法尺度影响,过往案例结果不代表同类案件必然结果,律师不承诺案件胜诉、取保、不起诉结果。刑事案件中,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的适用需结合具体案情,建议涉案人员及家属及时咨询专业刑事辩护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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